到底什么是廣告?什么又不是廣告?對于很多廣告人來說,可能確實是個問題。美國《廣告時代周刊》將廣義廣告定義為:“個人、商品、勞務、運動,以印刷、書寫、口述或圖畫為表現方法,由廣告者出費用做公開宣傳,以促成銷售、使用、投票或贊成為目的!泵绹鴱V告主協會給其下的定義是:“廣告是付費的大眾傳播,其最終目的為傳遞情報,變化人們對于廣告商品之態度。誘發其行動而使廣告主得到利益!蔽覈掇o!返慕忉尀椋骸跋蚬娊榻B商品,指導服務內容和文藝節目等的一種宣傳方式,一般通過報刊、電臺、電視臺、招貼、電影、幻燈、櫥窗布置、商品陳列的形式來進行!敝袊讼矚g拆字:從漢語的字面意義理解,就是“廣泛的告知、告訴”,應該包括兩個內容:一是廣泛,即要面向盡量多的人(向公眾);二是告知、告訴、通知某種事情、某類信息。
廣告通過自己的創意、策略,傳播媒介,勾引目標受眾達到傳播的目的,就是溝通、溝通,“溝”完還得要“通”。無論是以銷售、促銷和品牌形象樹立為目的的商業廣告和以傳播某種政令、活動的非商業廣告,廣告的全部就是溝通。作為廣告人,您敢說您的作品是只顧自己而沒有和目標受眾溝通?您敢說您的作品只是和目標受眾“溝”是“溝”了,但“通”沒有“通”就不管了么?我想說,廣告的全部就是溝通。 |